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育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做好学校2024年推免工作,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02 号)》文件和《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4年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以及3名教师代表组成。具体职责:按学校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遴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确定并公示本学院推免生名单;对相关人员申诉、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等。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有子女或亲属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二、推荐办法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推免生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考核推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法产生。推免工作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工作核心,遵循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工作原则,突出能力考察,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评价。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 纳入我校国家普通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在境内外交流学习累计不超过一学年。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有志于在国内继续深造。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按期完成前六个学期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未曾有不及格现象。每学年素质测评成绩(参见《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
7.大学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且达到426分(非英语语种60分)或通过国家四级考试且达到533分(非英语语种75分)。
(二)严格审核特殊学术专长
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全院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综合成绩排名
学生综合成绩由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发展性素质成绩三部分组成,均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综合测评成绩×15%+学业成绩×75%+发展性素质成绩×10%
1.综合测评成绩全面反映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为学生在本校学习学年已取得的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每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院依据同期适用的《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规定的评测细则确定。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校学习学年数。
2.学业成绩是学生在本校学习学期必修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载明的成绩确定(保留两位小数),同一课程有多个成绩的取首次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必修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必修课程总学分。
拔尖人才实验班学生第三学年选择专业后,其选修的至少15学分专业课程在培养方案中性质为“专业选修课”,不计入必修课程成绩。
3.发展性素质成绩突出反映学生的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术科研、全国大学生竞赛和承担国家重要义务等活动中优异表现确定。
(1)发展性素质成绩由素质测评成绩和卓越素质成绩两部分组成,均采取百分制。
发展性素质成绩计算办法:发展性素质成绩=素质测评成绩×20%+卓越素质成绩×80%
(2)素质测评成绩是指同期适用的《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素质测评成绩。
(3)卓越素质成绩主要包括学术创新素质成绩、学科竞赛素质成绩、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素质成绩和其他素质成绩。卓越素质成绩得分累加计算,最高为100分。
①学术创新素质成绩
学生以44118太阳成城集团为第一作者单位并署名第一作者在同期适用的《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中规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特类计100分,A1类计80分,A2类计50分,B类计20分。其中B类论文中文期刊须是CSSCI或CSCD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副刊),外文期刊须取得SSCI、SCI、EI(期刊)、A&HCI( 期刊)检索证明。
②学科竞赛素质成绩
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竞赛项目中,每获得国家级最高层次奖励1项计10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60分,第二位计40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50分,第二位计30分,第三位计20分,其他计10分);每获得国家级第二层次奖励1项计7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40分,第二位计30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35分,第二位计20分,第三位计15分,其他计8分)。
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每获得国家级第三层次奖励1项计5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30分,第二位计20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25分,第二位计15分,第三位计10分,其他计5分),每获得国家级第四层次奖励1项计30分(集体奖中,参赛者为两人的,首位计18分,第二位计12分;参赛者为三人及以上的,首位计15分,第二位计9分,第三位计6分,其他计3分)。因参赛者贡献度无法量化、参赛作者位次无明确排序的,参赛者得分原则上平均分配。
③其他素质成绩
其他素质成绩由学校根据当年上级文件和人才培养需求确定。
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统计日期截止到当年8月31日。
三、推免工作程序
1.名额分配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太阳成集团推免生名额为3人。
2.9月21日至22日工作程序
(1)9月21日24点前,学院公开推免实施方案;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根据申请条件,共同确定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名单内学生根据推免条件自愿向学院申请,填写并提交《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电子版表格见附件2)至本班辅导员办公室(太阳成集团5314),同时提交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竞赛获奖证书、论文期刊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
(2)9月22日10点前,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共同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将审核结果在学院内公开。审核结束后,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退回本班学生的材料原件。
(3)9月22日15点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全院进行公开答辩。
(4)9月22日17点前,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完成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工作,并将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免名额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顺次递补名额人选。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3.9月25日
9月25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向学校党委汇报通过后在各学院和学校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时间按上级文件要求办理。
4.9月28日前
学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将推免生名单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四、管理与监督
1.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高度重视本学院推荐工作,依据学校推荐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在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没有子女或亲属申请推免生资格。
2.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工作政策和推荐办法,及时通过有效方式公示公开推免生名额、过程性结果、咨询申诉渠道及其他学生应知的各类工作信息。
3.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定,扎实做好推免工作,对推免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作材料存档备查。
4.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尽快给予答复或者做出解释;学生也可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反映或申诉。凡是在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
6.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02 号)》文件与学校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推荐办法(政教〔2021〕02 号)》为准。
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太阳成集团
2023.9.20
附件:1.全国大学生竞赛项目名单
2.44118太阳成城集团推免生资格申请表
3.符合成绩条件学生名单